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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高考科目及各科分数

高考知识网 时间:2024-01-05 00:35:42 

2024年新疆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和答卷。其中,外语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外语科目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以下小编整理了相关信息,以供参考。

新疆高考科目及各科分数

一、2024年新疆高考科目及各科分数

(1)文化课考试科目

①“普通类”招生计划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除外语科目外,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和答卷。其中,外语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外语科目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听力部分为必考内容,其成绩不计入高考外语科目成绩总分,按考生听力考试实际得分计入听力单项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是否做录取参考由高校决定。试卷笔试部分的120分调整为150分,调整换算办法:按考生笔试部分的卷面成绩乘以1.25,换算为外语科目成绩。外语科目不组织口试。

②“单列类”招生计划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或民族语文。选择应试外语科目的考生,可兼报“普通类”。选择应试民族语文科目的考生,不兼报“普通类”,单独设置招生计划。

选择应试外语科目的考生,文化课考试科目与“普通类”招生计划文化课考试科目及要求相同。

选择应试民族语文科目的考生,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民族语文。其中,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和答卷,民族语文科目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和答卷(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柯尔克孜语、蒙古语)。

(2)专业课考试

报考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6个科类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相应类别的专业统考,对于生源极少或考试组织确有困难的个别专业,通过省际间联合组织或“考评分离”等方式实施;报考戏曲类的考生须按教育部统一部署实行省际联考,其考试内容、考试形式等按有关规定实施;报考有特殊要求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所报考高校要求参加校考或联考。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考。

(二)“三校生升高职”计划类型、考试科目

1.计划类型

自治区2024年“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计划设“普通类”和“单列类”两个类型。“普通类”招生计划面向各民族考生报考,“单列类”招生计划面向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考生报考。

2.考试科目

(1)文化课考试科目

“普通类”和“单列类”文化课考试科目均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所有科目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和答卷。

(2)专业课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体育类专业校考。 

二、2024新疆表(导)演统考科目有哪些

2024新疆表(导)演统考科目已经公布,总分为300分。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如有变动,以考试院最新消息为准。

一、统考科目及总分

(一)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四个科目。

四科总分为 300 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诵 100 分、自选曲目演唱 50 分、形体技能展现 50 分、命题即兴表演 100 分。

(二)服装表演方向

考试包括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 300 分,其中形体形象观测 150 分、台步展示 120 分、才艺展示 30 分。

(三)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考试包括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叙事性作品写作三个科目。

三科总分为 300 分,其中文学作品朗诵 50 分、命题即兴表演 50 分、叙事性作品写作 200 分。

二、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1.文学作品朗诵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对文学作品的理解力、想象力及运用有声语言表达文学作品的能力。

考试形式与要求:考生朗诵自选文学作品(现代诗歌、叙事性散文、小说节选、戏剧独白等)一篇,时长不超过 3 分钟;考生须以普通话脱稿朗诵。

2.自选曲目演唱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嗓音条件,对作品的理解、旋律及节奏的把握和表现能力。

考试形式与要求:考生演唱自选曲目(歌剧、音乐剧、民歌、流行歌曲等)一首,时长不超过 2 分钟;考生须无伴奏进行演唱。

3.形体技能展现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身体的协调性、灵活性、节奏感、艺术表现等能力。

考试形式与要求:考生自选形体动作(舞蹈、武术、戏曲身段、艺术体操、广播体操等)一段;时长不超过 2 分钟;形体服装及伴奏音乐自备。

4.命题即兴表演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在假定情境中组织有机行动的能力、观察生活的能力以及人文综合素养。

考试形式与要求:单人,现场抽取考题,准备 2 分钟后进行考试,每人时长不超过 3 分钟。

(二)服装表演方向

1.形体形象观测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形体比例、肢体的匀称性、协调性及肤质等方面状况,评价考生专业外部条件及形象气质等。

考试形式与要求:考生先完成形体测量(测量方法与要求附后),然后 5-10人一组进行正面、侧面、背面体态展示。要求赤足、着泳装,其中女生着黑色、分体、不带裙边泳装,男生着黑色泳裤,泳装上不得有特殊标识。

2.台步展示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服装表演展示的步态、姿态等基本技巧,形体的表现力、协调性和韵律感,对音乐的理解力及反应能力等方面状况。

考试形式与要求:

5-10 位考生为一组,按序进行台步展示;

考生完成行走、转身、造型等台步展示过程,自备服装须大方得体,女生须穿高跟鞋。

3.才艺展示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的节奏感、乐感和艺术表现力,评价考生肢体的协调性和灵活性。

考试形式与要求:考生先以普通话自我介绍,不可透露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时长不超过 1 分钟;然后从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等体现肢体动作的才艺中自选一种进行展示,时长不超过2 分钟,服装及伴奏音乐自备。

注:服装表演方向各科目考试中,考生不可化妆,不得穿丝袜,不得佩戴饰品及美瞳类隐形眼镜,发式须前不遮额、后不及肩、侧不掩耳。

(三)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1.文学作品朗诵考试相关要求同戏剧影视表演方向文学作品朗诵科目。

2.命题即兴表演考试相关要求同戏剧影视表演方向命题即兴表演科目。

3.叙事性作品写作

考试目的:主要考查考生文学创作的立意把握、结构创意与文字组织的综合能力,以及考生在视听表达方面的潜力。

考试形式与要求:根据给定命题进行写作,叙事散文、短故事、微小说、微剧等均可;不少于 1200 字;考试时长 150 分钟。

三、2023年新疆艺术统考时间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由艺术类专业考试和文化课全国统考两部分组成。艺术类专业考试分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专业统考”)和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2023年我区组织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其他专业暂不组织专业统考。为确保我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安全有序,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和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自治区艺术类专业统考

(一)报考要求及流程

1、考生须符合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2023年普通高考考生号。参加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艺术加试”及相应的专业类型;未选择“艺术加试”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能参加2023年度艺术类专业考试及录取,责任自负。

2、持有各地、州、市(县)教育考试机构打印及盖章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

3、报考区内外普通高等学校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未组织统考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可根据招生院校要求自行参加相应的校考。

4、所有参加艺术类专业统考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下同),进入“新疆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报名系统” 按时完成网上报名,并按公告要求确认考点等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5、考生网上报名、缴费结束后,系统将统一随机编排专业统考准考证。考生按系统提示接受考前教育(阅读考生考场规则、诚信考试承诺书、疫情防控承诺书)并作出承诺。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自行打印《自治区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以下简称“专业统考准考证”),凭专业统考准考证、报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

(二)考点设置

1、自治区美术与设计类和书法类专业统考分别在各地、州、市设考点,由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考工作。

2、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点统一设在乌鲁木齐市(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

3、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在各地、州、市设考点,由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组考工作。考前搭建符合统一标准的测试录制视频环境。考中集中监考录制视频资料,采取“双机位”(分别录制考生和考试场景)、“防缩屏”(防止缩小考试屏幕查看资料)、“防编辑”(防止编辑原始录制视频)、“防对口型”(随机加入对话程序防止播放录音“对口型”)等措施,防范作弊行为。考后集中上传提交视频考试作品。

(三)报名缴费时间及方式

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0日至25日。缴费采用线上集中方式(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考试科目、方式及时间

1、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科目:素描、速写、色彩。考试方式:集中,笔试。

2、音乐类专业统考科目:基本乐理、音乐常识、视唱、练耳、声乐、器乐。考试方式:集中,笔试+面试。

3、书法类专业统考科目:书法临摹、书法创作。考试方式:集中,笔试。

4、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科目:自备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考试方式:考点集中线上提交作品。

5、考试时间:

(1)播音与主持类:2023年1月4日至5日。

(2)美术与设计类:2023年1月7日。

(3)书法类:2023年1月8日。

(4)音乐类:2023年1月9日至13日。

(五)评卷与成绩复核

1、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考务管理办法》(教考试厅〔2013〕2 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负责自治区评卷组织、管理工作。

2、承担评卷任务的高校设评卷点,具体实施评卷工作。评卷工作期间,评卷场所应当做到无死角监控,关键岗位实行“一岗多控”。

(六)成绩公布及合格线划定

1、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根据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分别确定自治区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线和高职(专科)专业合格线。本科专业合格线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高职(专科)专业的合格线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情况确定。

自治区音乐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考专业合格线根据各科类的考生成绩情况确定。

2、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于2023年1月底公布艺术类专业统考各科类的成绩。我区不发放纸质艺术类考生成绩合格证,考生届时可通过“新疆招生网”自行打印考生成绩通知单。相应专业成绩合格线以上的考生,可持成绩通知单自行决定是否参加高校组织的校考。

3、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于2023年1月底完成自治区专业统考合格考生的信息汇总整理,并向招生院校提供包括合格考生名单、成绩等内容的网上查询服务。

(七)成绩适用范围

1、自治区专业统考已涵盖的专业,院校一般应直接使用专业统考成绩,确需组织校考的,高校向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应面向自治区统考合格生源组织校考。

2、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其他院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使用我区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

二、招生院校校考

(一)报考条件

1、符合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成功报考取得

2、2023年普通高考考生号。

3、参加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达到我区艺术类专业统考相应科类的合格线。

4、持有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打印及盖章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

(二)考试时间、地点

校考报名及考试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校考由院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校考专业、考试时间、地点由招生院校负责向社会公布,考生直接向招生院校咨询,及时关注招生院校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按照院校相关要求和当地防疫要求参加校考。

三、考风考纪

(一)艺术类专业考试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招生院校及考点要严格按照教育部高考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相关要求,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考试组织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严肃考试纪律,从严查处违规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全区广大考生创造安全、和谐、有序、公平的考试环境。

(二)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对在艺术类专业考试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高校、工作人员和公职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严肃查处。

(三)严禁艺术类专业教师及工作人员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为各艺术类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

四、填报志愿

(一)专业统考成绩达到自治区2023 年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本科层次合格线的考生,可填报所有使用相应专业统考成绩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志愿;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成绩达到2023 年自治区高职(专科)层次合格线的考生,只能填报相关招生院校美术与设计类高职(专科)专业志愿。

(二)若校考包含专业统考所组织的专业,则考生须取得专业统考相应层次合格成绩方能参加校考,否则校考成绩无效;考生须专业统考和校考同时合格才能填报相关高校专业志愿,未取得相应合格成绩填报的艺术类专业志愿无效。

(三)报考自治区“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计划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专业的,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2023 年自治区高职(专科)层次合格线及以上成绩。

(四)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具体办法及要求按照2023 年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考点要高度重视,做好艺术类专业考试宣传工作。各考点要成立艺术类专业考试领导小组,严密考试过程组织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考试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细则,协调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确保考试安全、公平、科学、规范。

(二)招生院校要针对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特殊性,研究建立和完善考试过程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重点环节、重要岗位的监督,加强考试过程的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严格校考组织管理,严格考评人员选聘管理,加强考评人员业务培训,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试操作流程,确保考试安全实施。

(三)各考点要加强考试硬件建设,强化信息安全,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确保考试公开、公平、公正,以高标准、严要求做好考试工作。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校考工作公平、规范、安全、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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