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知识网

当前位置:高考知识网 > 户口政策 > 正文

湖北新生儿在哪里上户口及办理手续和流程规定

高考知识网 时间:2024-04-02 20:35:55 

湖北新生儿户口办理需准备《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申请人父母婚姻法律文书;复印件要复印整本、申请人父母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以下是具体内容。

湖北新生儿在哪里上户口及办理手续和流程规定

一、湖北新生儿办理户口条件

婚生子女可随父或母登记户口。

注:

1、父母离婚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离婚证、确定子女抚养权的离婚协议书或者生效的法院《民事判决书》或者《民事调解书》。随非抚养方落户的,父母双方应当同时到派出所签署同意办理落户的书面声明;

2、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解释,可以随第三方姓。随第三方姓氏的,需同时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证明材料。

二、湖北市新生儿申报户口办理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婚生子女登记户口)》(必须);

2、居民户口簿(父亲或者母亲)(必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父亲或者母亲)(必须);

4、出生医学证明(必须);

5、父母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必须);

6、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需共同签署《湖北省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确认登记表》。

三、新生儿什么时候参保

新生儿在出生90天内(含出生日),凭户口本、出生医学证明,在市、镇医保服务大厅(医保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在出生90天内(含出生日),父母任意一方在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可免缴出生当年医保费,自出生之日起独立享受当年的居民医保待遇;超过90天登记的,医保待遇从次月生效。

➤在出生90天内(含出生日),父母双方未在本市参保的新生儿,需按规定缴纳当年医保费,自出生之日起独立享受当年的居民医保待遇;超过90天登记缴费,待遇从次月生效。

相关文章
相关搜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