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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新生儿在哪里上户口及办理手续和流程规定

高考知识网 时间:2024-03-15 20:18:33 

铜川新生儿户口办理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户籍居民,可在本市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出生时父母是双军人,且双方或一方是本市驻军部队现役军人,可在本市父(母)驻军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本市、区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童),统一在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申报出生登记等,以下是具体内容。

铜川新生儿在哪里上户口及办理手续和流程规定

一、铜川新生儿办理户口条件

政策内生育婴儿出生后尚未取得合法身份,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向本市公安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1、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户籍居民,可在本市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出生时父母是双军人,且双方或一方是本市驻军部队现役军人,可在本市父(母)驻军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3、本市、区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弃婴(童),统一在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申报出生登记。

4、符合一孩生育规定。

5、符合二孩生育规定。

二、铜川办理手续和流程规定

1、《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

2、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

3、申请人父母婚姻法律文书;复印件要复印整本。

4、申请人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5、拟登记地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出具的用于出生登记的《计划生育证明》。

6、申请人满三周岁的,提交一张近期二寸免冠照片。双(多)胞胎申报的,提交小孩近期二寸免冠合照。

注:集体户口的要到住房建设局出具无房证明。

(一)婴儿监护人持申请材料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申报并现场摄像。双(多)胞胎和国(境)外出生婴儿申报的,申请人需到场面视。

(二)派出所收到申请材料后,经过初审,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受理,并现场摄像,按照受理类别当场办理登记或出具受理回执后呈报材料;双(多)胞胎和国(境)外出生婴儿申报的,需同时拍摄申报人及申请人图像。

2、申请材料不齐全,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退回申请材料,待材料齐全后受理。

3、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将理由当场告知申报人。

(三)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办理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四)经审核批准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政业务受理回执》和申请人相片(满三周岁的提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标准照)到拟登记地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满十六岁的,应办理身份证。

三、铜川市出生证明丢了怎么补办

1、《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

2、具体办法: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3、补发《出生医学证明》须提供由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该儿童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接生人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婴儿。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出国等需要出生医学证明,以公证部门出具的出生公证书”作为合法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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