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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小学入学条件新政策,芜湖市小学一年级入学政策年龄规定

高考知识网 时间:2023-08-19 19:59:40 

芜湖市小学一年级入学政策年龄规定

小学阶段为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市区户籍儿童、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一、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制定的依据?

答: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37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基〔2018〕9号)精神,结合芜湖实际制定的。

二、2018年我市对小学入学政策年龄是怎么要求的?

答:小学阶段为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市区户籍儿童、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三、对不足龄儿童想上小学一年级又是怎么规定的?

答:对不足龄儿童入学需要学校有剩余学位,而且必须是截止当年12月31日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办法、流程和入学政策年龄的截止时间。根据安徽省控制和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规定,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必须按标准班额招生,小学一年级班额不超过46人,因此,不鼓励不足龄儿童入学,不得超班额、放宽年龄招收不足龄学生。对于不足龄学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学。

四、2018年我市初一新生招生对象是哪些?

答:今年小学毕业的本市市区户籍的学生、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五、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2018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遵循四个基本原则:(一)以区为主、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市级统筹、以区为主、区域联动、共同协作”的工作机制,市教育局统筹协调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实施区域内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二)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原则。实行公办学校依据审定地址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办法,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有公办学位。(三)“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保障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学生就近入学。(四)严禁择校的原则。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不得招收同城借读生。

六、有哪些情况可以享受到就近入学?

答:优先保障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学生按照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两个一致”是指指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且房产为完全产权。确认实际居住地(家庭住址)以法定监护人户籍、房产证(完全产权的房屋产权证等有效证件)地址为准。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一起的,以与学生实际居住在一起的父亲或母亲的户籍、房产证地址为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可享受就近入学:

1、已入住新购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户籍已入的,凭购房合同及全额购房发票等证明材料,在实际居住地就近入学。

2、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协议书和原房产证等证明材料,按拆迁协议安置地址就近入学。

其他特殊情况都需视学校学位情况而定。

七、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需准备哪些材料?

答:根据我市的政策,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家长需持学生及其父母的户籍和我市的居住证,家长需持学生及其父母的户籍和我市的居住证,向居住证地址所在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或入学区域的学校提出就学申请,若入学区域的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外来人员未领居住证、居住证失效或住所变化应及时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八、今年小学一年级报名何时开始?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小学何时发放通知书?

答: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负责做好小学新生报名登记工作,市区摸底登记时间统一为7月10日--7月12日,具体地点由各区教育局自定。在此期间,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统一发放《义务教育登记表》,同时审核户口、居住证和房产证及其他房屋产权有效证明材料。

新生报名时间为8月22日?8月23日,报名时需交验户口、房产证、《义务教育登记表》、计划免疫证明(凭免疫接种卡前往计划免疫接种医院换取)。

小学入学通知书由各小学发放,时间为8月25日至8月26日。

九、市区小学毕业学生如何进行小升初报名?何时开始?何时发放初中录取通知书?

答:镜湖区、弋江区、经开区的所有小学及鸠江区的江南片学校,在读六年级的学生仍进行“小升初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8日--5月21日;其他小学的在读六年级学生仍按原来方式报名,在就读学校填写小学升初中学生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报名时间为5月8日?6月5日。

初中入学通知书由原毕业小学或录取学校发放,时间为8月23日至8月25日。

十、未在市区小学就读的学生回芜湖市区上初中如何报名?

答:未在市区小学就读的六年级学生,由家长携带学生小学毕业证书、户籍和房卡材料,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属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报名。报名时间由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根据本区情况自行确定。

十一、对招收初中特长生如何规定的?

答:2018年,继续实行市区初中特长生招生,招生学校、招生办法及招生计划,由学校向市教育局报告,经批准后公布实施。经批准的学校方可招收特长生,具体要求和报名办法详见学校招生简章或咨询相关学校。

十二、对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如何规定的?

答: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须符合有关规定,其招生办法及招生计划,经所在市、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

十三、如何划定学校招生区域范围?

答: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新建小区的增加和学校布局的变化,每年的学区划分都有调整,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班额规定、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合理拟定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和招生计划,报区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学区划定后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进行审慎论证,要报区级人民政府同意。镜湖区初中学校、城东新区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范围,由市教育局商镜湖区、鸠江区政府定后公布,其他由所属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公布。镜湖区初中学校、城东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一般在5月份公布,其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范围的公布时间由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自定。

十四、今年我市将通过哪些方式宣传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答:今年有关招生政策和学区划分情况将通过芜湖教育信息网和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布,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和各学校也要及时将有关招生政策和学区划分情况通过学校宣传阵地和家长会、小升初报名培训会,向学生家长宣传,让学生家长知晓。

十五、过渡性指标何时取消?

答:根据省教育厅皖教秘基〔2016〕25号文件要求,2018年我市继续实行中招过渡性措施,2019年省示范高中过渡性指标不再实行。

十六、继续推进义务教育就近划片免试入学。

2018年,市区公办、民办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组织学生入学,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学生入学。公办学校要按照市、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鼓励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

十七、强化县区政府做好教育资源配置。

答:要积极适应新型城镇化、全面二孩政策和实现教育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需要,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落实“四统一”政策,促进乡村学校均衡分布。修编新一轮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规划,合理规划布局义务教育学校,加快学校建设,保障足够学位供给。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开展新一轮义务教育教师编制核算,盘活用好教师资源,统筹城乡师资配置,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以优质教师资源的流动,提升学校管理水平,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十八、强化权利和义务。

答:要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皖政办〔2018〕3号)精神,加强对控辍保学重点群体的监控,适龄儿童少年未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学校及教育部门要立即落实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区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要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宣传力度,引导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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