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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小学入学条件新政策,铜陵市小学一年级入学政策年龄规定

高考知识网 时间:2023-08-22 13:26:04 

铜陵市小学一年级入学政策年龄规定

小学为年满6周岁(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符合条件的本辖区户籍儿童、符合政策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小学入学

⑴招生对象。小学为年满6周岁(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符合条件的本辖区户籍儿童、符合政策规定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原则上不鼓励不足龄儿童入学。对于学区内即将年满6周岁、有入学意愿的本辖区户籍儿童,各小学若学位有空余,可按出生月份顺序适当放宽,但不得接收跨年出生儿童入学。

符合条件的本区户籍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应当本人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相统一、本人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常住地相统一。适龄少年儿童出现“人户分离”情况的,以法定监护人实际常住地(法定监护人房产证为准)就近安排入学。

⑵报名办法。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可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确定报名办法。一是可采用集中报名形式,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报名,在本辖区范围内设置若干报名登记点,同步开展入学登记审核工作;二是可委托招生学校预报名,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登记、审核结束后,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及时将审核结果反馈到各校,由学校公示后,集中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报名登记工作于七月初启动,八月中旬完成。

特殊群体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入小学一年级,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居住证所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报名,并提供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居住证、营业执照或劳务合同等材料。由各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随迁子女入初中一年级,本市小学毕业的学生,提供户口本、居住证、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等证明住址材料,接受教育主管部门核实;外地小学毕业生提供户口本、居住证、劳务合同或营业执照、小学毕业证、学籍表到各教育主管部门登记。各教育主管部门将根据本辖区学校的招生能力统筹安排入学。

2.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各教育主管部门要同步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入学的登记和就学安排工作,及时发放入学通知书,公办学校要按照各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学区范围和招生计划,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无法在学校就学的中重度残疾儿童,由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安排学校,开展“送教上门”,并为残疾学生建立学籍。市特殊教育学校和枞阳县特殊教育学校要做好听障、智障及自闭症符合就读条件儿童的招生工作。

3.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各教育主管部门要按照《铜陵市教育局铜陵市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关于联合印发<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铜教[2017]108号)文件精神,落实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现役期间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的教育优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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