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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最新产假国家规定是多少天

高考知识网 时间:2024-04-03 18:59:50 

2024赣州最新产假国家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女职工除享受产假98天外,生育奖励产假由60天延长至90天;其中,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以下是具体内容。

赣州最新产假国家规定是多少天

一、赣州最新产假国家规定是多少天

一、哪些人可以享受18天的婚假?

A: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男性22周岁、女性20周岁结婚的夫妻(含初婚、再婚,不含复婚),9月29日(含)之后办理结婚登记的,可以享受18天的婚假。9月29日(含)正在休婚假的,婚假可以延长至18天。

二、哪些人可以享受产假188天、男方护理假30天?

A: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第二个子女、2021年5月31日之后生育第三个子女及符合《条例》第九条规定再生育的夫妻,可以享受产假188天、男方护理假30天。具体规定:9月29日(含)之后生育子女的,生育后享受产假188天、男方护理假30天;9月29日(含)正在休产假(护理假)的,产假延长至188天,护理假延长至30天。

三、哪些人可以享受夫妻双方各10天的育儿假?

A: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第二个子女、2021年5月31日之后生育第三个子女及符合《条例》第九条规定再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0~1周岁、1~2周岁、2~3周岁期间,夫妻双方可以各休10天育儿假。

二、赣州哪些人可以享受188天产假

哪些人可以享受产假188天、男方护理假30天?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第二个子女、2021年5月31日之后生育第三个子女及符合《条例》第九条规定再生育的夫妻,可以享受产假188天、男方护理假30天。

具体规定:9月29日(含)之后生育子女的,生育后享受产假188天、男方护理假30天;9月29日(含)正在休产假(护理假)的,产假延长至188天,护理假延长至30天。

三、赣州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赣州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将生育保险的覆盖范围确定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根据《暂行办法》,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参保费,职工个人不用缴纳任何费用;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为0.6%,比原来的0.9%左右大幅度降低,减少了用人单位负担。

《暂行办法》规定的生育费用不仅仅是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也包括产前检查、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合并症)的医疗费用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参保职工的待遇享受幅度较前成倍提高,顺产和剖宫产报销比例由原来的600元和1300元分别提高到最高1500元和3300元,产前检查最高可报销300元。

赣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已参加生育保险且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前由用人单位为该职工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含一年);

(2)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并履行规定手续生育(含流产)或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计划生育手术费、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法律法规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符合生育政策,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或计划生育手术费,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因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中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或生育保险缴费年限不足,影响参保职工享受相应生育保险待遇的,其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赣州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足额支付。

四、赣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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