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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最新产假国家规定是多少天

高考知识网 时间:2024-04-07 20:40:00 

2024娄底最新产假国家规定是依法生育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国家规定产假98天)外增加产假60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以下是具体内容。

娄底最新产假国家规定是多少天

一、娄底最新产假国家规定是多少天

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湖南产假顺产为158天,具体如下:

1、女职工

依法生育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国家规定产假98天)外增加产假60天。

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终止妊娠产假:

女职工怀孕未满2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2个月未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30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未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42天产假,

怀孕满7个月终止妊娠的,享受75天产假。

注意:根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批准,可以请假至婴儿1周岁,请假期间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2、男职工:

男方享受护理假20天

拓展信息:夫妻依法生育子女,在子女3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享受10天育儿假。鼓励各地对依法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家庭建立育儿补贴制度。鼓励用人单位从工会经费中报销职工依法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二、产假工资怎么发放

1、用人单位为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

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自然年度参保职工各月工资总额之和除以其各月参保职工数之和确定。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工资。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2、用人单位未给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的: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照发,这里的工资应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岗位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应是女职工休产假之前的月工资标准。另外,女职工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疾患生育手术费用。

三、产假待遇有哪些

1、工资待遇:女职工产假或者男方看护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员工本人标准工资的标准支付假期工资;

2、产前检查: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单位不应当以此为理由扣发工资;

3、产后哺乳假: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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