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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最新产假国家规定是多少天

高考知识网 时间:2024-04-08 19:02:24 

2024广西最新产假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以下是具体内容。

广西最新产假国家规定是多少天

一、广西最新产假国家规定是多少天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分娩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以外,一孩增加产假六十天,二孩增加产假七十天,三孩增加产假八十天。自新《条例》施行之日起仍未休完原《条例》规定的产假假期的女职工,可以按照新《条例》的规定享受新增加的产假;新《条例》施行之日前已经休完的,不再享受新增加的产假。

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所以:

一孩:98+60=158天

二孩:98+70=168天

三孩:98+80=178天

二、南宁产假和工资只能二选一吗

产假和工资不冲突。职工依法享有节育手术假、孕期产前检查、产假、哺乳期内的哺乳时间、男方护理假、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

产假工资

计算方式:产假工资=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

三、陪产假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分娩后,除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期以外,一孩增加产假六十天,二孩增加产假七十天,三孩增加产假八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天。”

陪产假办理

办理材料

身份证、结婚证和准生证

办理地点

直接咨询公司的人事部门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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