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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最新产假国家规定是多少天

高考知识网 时间:2024-04-08 19:19:35 

2024海口最新产假国家规定根据《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海南产假最高188天,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以下是具体内容。

海口最新产假国家规定是多少天

一、海口最新产假国家规定是多少天

海口产假时间

根据《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海南产假最高188天。

(一)属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工作人员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男方护理假十五日。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照发,享受全勤待遇。产假期满后,经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可以给予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止,其工资按不低于本人基本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和计算工龄;

(二)各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特殊情况

1、单胎顺产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息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

4、多胞生育者,每多生育一胎,增加产假15天。

5、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6个月生育,按正常生育享受产假。

女职工在享受产假期间的工资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具体是指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全部工资收入),其生育待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海口生育保险报销

一、报销条件

《海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琼医保规[ZOZ3]1号)规定参保人员因生育住院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比例予以支付。其中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待遇包括与生育有关的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药费等。

二、报销材料

一、报销生育的医疗费用及产前检查费用

1.生育服务证(即准生证);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   

3.产妇身份证;

4.盖有医院公章的相关医疗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    

5.盖有医院公章的出院小结及疾病诊断证明书;   

6.男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的,还需提供结婚证、男职工身份证。    

7.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报销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    

(一)流产术    

1.身份证;    

2.结婚证;    

3.盖有医院公章的医疗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    

4.盖有医院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及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    

(二)引产术    

因医学需要实行中期以上(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的,除(一)中所需要的资料外,须提供二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终止妊娠医学证明。第二胎还须提供生育服务证。    

(三)放(取)节育环及结扎术    

1.身份证;    

2.结婚证;    

3.盖有医院公章的医疗发票及费用明细清单;   

4.盖有医院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及门诊病历(或出院小结)。

三、报销流程

直接出院时结算报销。

三、生育津贴申请条件

从业人员享受生育津贴,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当月已连续足额缴费满6个月(不含当月);

(二)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产假、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正常参保缴费。

退役军人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可不受前款第(一)项规定限制。

海南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与工资有关!生育津贴按月支付,月标准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注意:不是个人的月平均工资!

生育津贴标准所涉及的用人单位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按照条例第八条规定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核定的本单位上一年度参保从业人员缴费数额确定。

从业人员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实际工资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实际工资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时间表

海口最新产假国家规定是多少天

说明:多胞胎生育时,顺产以3个月为起算月数,难产以 3.5个月为起算月数,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津贴月数0.5个月。

发放时间

医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会在30个工作日内将生育津贴拨付到单位账户,由单位按规定发放。

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将生育津贴拔付给用人单位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发放。从业人员享受的生育津贴低于其实际工资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实际工资的,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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