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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产假多少天,最新鞍山产假天数国家规定

高考知识网 时间:2023-08-10 14:46:45 

2019年鞍山产假多少天,最新鞍山产假天数国家规定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那么2019年鞍山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呢?鞍山最新产假相关政策是如何规定的?本文现代知识网小编整理了关于鞍山产假相关知识。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将单独二孩政策调整为全面二孩政策,同时对婚假、产假作出修改,能够享受10天婚假和158天产假的从曾经的晚婚晚育人群扩大到所有人群。

【草案要点】

生育两个以内子女不用审批

辽宁省将单独二孩政策调整为全面二孩政策。草案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实行审批,实行免费登记服务,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

三种情况拟可生三孩及以上

草案对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条件作出规定,主要包括三种情形:

一、再婚(不含复婚)夫妻婚前共计生育(含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婚后又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再婚夫妻婚前共计生育两个以上子女,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的;

三、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一个以上子女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专家鉴定为非遗传性残疾的病残儿的。

需要说明的是,依法收养的孤儿、残疾儿、弃婴不计算为生育子女数,送养的子女计算为生育子女数。

另外,由于现实生活中再生育子女的情形比较复杂,立法中难以完全列举。为此,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的基本精神,按照依法管控与人性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同时设置了兜底条款,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有依法登记夫妻 

婚假都增加7日

草案删除“晚婚”规定,修改为“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增加婚假7日”。

依照此前我省对晚婚人群普遍执行办法,“3+7”的10天婚假适用到更多夫妻。增加婚假7日的适用对象由晚婚职工扩大为依法办理登记的夫妻,成为一大亮点。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所有符合规定妇女 

产假都增加60日

草案删除“晚育”规定,修改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日,配偶享有护理假15日”。

依照此前我省对晚育人群执行的办法,“98+60”的158天产假,扩大到所有符合生育政策的人群。

产假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

配偶护理假15日 

工资照发 福利不变

因晚婚规定删除,所有符合生育政策的产妇,其配偶也享有护理假15日。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独生子女父母仍可拿奖励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草案增加“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夫妻的奖励由其所在单位执行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承担落实责任。”

【热点答疑】

1.再生咋申请?

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要求再生育的,应当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和其他证明材料,向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2.多少天能知道是否符合再生政策?

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当事人,同时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3.还有哪些情况会增加产假天数?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在辽宁,婚假肯定是10天?

不一定。按照《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婚丧假。目前我省普遍执行3天婚假,加上7天增加的婚假,大多执行10天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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