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知识网 时间:2023-08-12 09:41:41
关于调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的通知
宁人社〔2015〕118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第29号令)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市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本次待遇调整对象为:(1)6月30日(含30日,下同)前,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人员;(2)6月30日前,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五至六级,企业难以安排工作,已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伤残职工;(3)6月30日前,因工死亡职工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
二、调整项目和标准
(一)伤残津贴
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调整,一级每月增加386元,二级每月增加365元,三级每月增加344元,四级每月增加323元。调整后,一级伤残津贴低于2783元/月的补足到2783元/月,二级伤残津贴低于2628元/月的补足到2628元/月,三级伤残津贴低于2474元/月的补足到2474元/月,四级伤残津贴低于2319元/月的补足到2319元/月。
伤残等级为五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在其原享受伤残津贴的标准基础上分别按照本次四级月增额的90%和85%增加伤残津贴。
(二)护理费
工伤护理等级被评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调整到2577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调整到2061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调整到1546元/月。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工亡职工配偶的抚恤金在原基础上每月增加171元,工亡职工其他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原基础上每月增加129元。
三、相关要求
(一)调整和计发工伤保险待遇涉及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按照61841元执行。
(二)工伤保险待遇已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此次调整所增加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列支;尚未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由原渠道列支。
(三)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和高淳区统一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四)本通知从7月1日起执行。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月30日
中国点击率最高的一篇文章 !
2023-08-13 03:45:29山东大学在福建高考招生计划人数和专业代码(参考)
2024-06-08 08:59:56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在福建高考招生计划人数和专业代码(参考)
2024-06-08 08:56:34陕西高考610至620分左右理科可以上什么大学
2024-06-08 08:53:10湖南上东北师范大学多少分 分数线及排名
2024-06-08 08:49:38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对比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哪个好 附分数线排名
2024-06-08 08:46:04保定学院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怎么样?录取分数线多少分
2024-06-08 08:42:14达州工伤保险报销范围比例和流程最新标准
2023-08-27 06:23:57广安工伤保险报销范围比例和流程最新标准
2023-08-20 07:45:58宜宾工伤保险报销范围比例和流程最新标准
2023-08-27 08:18:38南京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情况表
2023-08-26 17:47:42北京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通知
2023-08-24 23:55:36厦门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最新消息
2023-08-23 07:2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