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知识网 时间:2023-08-14 08:47:32
仲裁委员会对确属下列紧急情形之一的劳动争议案件,经过初步审理后,可以采用部分裁决的形式裁决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工资、医疗费:
1.企业无故拖欠、扣罚或停发工资超过三个月,致使职工生活确无基本保障的;
2.职工因工负伤,用人单位不支付急需的医疗费的;
3.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支付急需的医疗费的。
用人单位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部分裁决不服的,可以向原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次。仲裁委员会应在接到复议申请七日内作出决定。维持部分裁决的,该裁决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如不执行,职工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案件处理终结的裁决书上写明部分裁决的内容。当事人不得单独就部分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
参阅文件:
《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办案规范(试行)》(京仲委字[19]4号,19年5月10日)。
中国点击率最高的一篇文章 !
2023-08-13 03:45:29山东大学在福建高考招生计划人数和专业代码(参考)
2024-06-08 08:59:56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在福建高考招生计划人数和专业代码(参考)
2024-06-08 08:56:34陕西高考610至620分左右理科可以上什么大学
2024-06-08 08:53:10湖南上东北师范大学多少分 分数线及排名
2024-06-08 08:49:38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对比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哪个好 附分数线排名
2024-06-08 08:46:04保定学院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怎么样?录取分数线多少分
2024-06-08 08:42:142018劳动法男的有陪产假吗
2023-08-21 23:50:03201劳动法辞职赔偿规定【新版】
2023-08-22 15:33:13新劳动法对假期工资规定
2023-08-26 23:28:42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
2023-08-28 02:42:30仲裁员的回避
2023-08-20 15:05:00提交申诉书和证据应遵守的规则
2023-08-15 13:4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