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知识网 时间:2023-08-23 09:48: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同一裁决,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并案审理,双方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另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经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的纠纷准予撤诉或驳回起诉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从何时起生效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又申请撤诉,经人民法院审查准予撤诉的,原仲裁裁决自人民法院裁定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不告不理”是民事诉讼的原则。如果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不服劳动仲裁的,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不必顾及对方是否提起诉讼,否则,一旦法院准许对方撤回起诉,原劳动仲裁裁决书就马上生效,另一方即使对裁决不服也错失了救济的良机。
中国点击率最高的一篇文章 !
2023-08-13 03:45:29山东大学在福建高考招生计划人数和专业代码(参考)
2024-06-08 08:59:56广州华南商贸职业学院在福建高考招生计划人数和专业代码(参考)
2024-06-08 08:56:34陕西高考610至620分左右理科可以上什么大学
2024-06-08 08:53:10湖南上东北师范大学多少分 分数线及排名
2024-06-08 08:49:38天津艺术职业学院对比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哪个好 附分数线排名
2024-06-08 08:46:04保定学院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怎么样?录取分数线多少分
2024-06-08 08:42:142018劳动法男的有陪产假吗
2023-08-21 23:50:03201劳动法辞职赔偿规定【新版】
2023-08-22 15:33:13新劳动法对假期工资规定
2023-08-26 23:28:42劳动争议仲裁举证
2023-08-18 23:53:40劳动争议仲裁的审理期限
2023-08-20 10:03:24劳动仲裁时效是多久
2023-08-12 06: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