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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及怎么交费

高考知识网 时间:2024-04-08 17:51:41 

金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自谋(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以下是金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相关内容。

金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及怎么交费

一、金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

《金昌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于2023年6月30日印发,2023年7月30日起实施。

●参保人员适用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未随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自谋(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需明确的是已与用人单位建立明确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要按照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方法缴费参保。除以上述情况外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缴费参保。

●参保方式及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实行自愿原则,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按照属地化原则办理。即由本人户籍、居住地或养老保险关系所属区域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后,按照《金昌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享受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同等待遇(不含生育津贴)。

●缴费基数及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月平均工资60%为基准,每月按7%的比例核定,须于当月1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完成医疗保险费用的缴纳。

●缴费年限

根据《金昌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为25年。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的,办理退休手续后的次月起个人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企业退休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等待遇。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25年的,须一次性按月补足25年的应缴费用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相关医保待遇。

●个人账户

正常参保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划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且缴费满25年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按《金昌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执行。2023年划入标准为每人每月90元。今后同步实行动态调整。

个人账户的本金、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和继承。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员门诊医疗费用和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可以累计结转使用。

灵活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时,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随同转移。

●大病医疗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自愿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的,按《金昌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确定的每人每月12元的标准核定费用并足额缴纳后,享受大病医疗保险。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职工医疗保险,但不能同时参加。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在政策上的优惠倾斜:目前我市在职职工参加职工医保单位缴费比例为7.8%,个人缴费比例为2%,合计9.8%。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缴费比例确定为7%,低于单位在职职工缴费比例2.8个百分点。

二、金昌社保怎么自己缴费

金昌个人缴纳社保的可以自己去社保局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来缴纳城镇职工社保,城镇职工社保缴纳的费用主要有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免冠一寸照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

三、金昌社保基数怎么算工资

社保缴费基数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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