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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及怎么交费

高考知识网 时间:2024-04-08 18:39:48 

邢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以及其他在我省灵活就业的人员,无论本省户籍还是外省户籍、无论农村户籍还是城市户籍、无论是否有人事档案和视同缴费年限都可以按照自愿原则,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是邢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相关内容。

邢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及怎么交费

一、邢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

邢台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为20%。(12%记入统筹基金,8%记入个人账户)

缴费档次及金额如下:60%基数缴纳标准为8943.96元/年;100%基数缴纳标准为14906.6元/年;300%基数缴纳标准为44719.8元/年。

社平工资基数(元)
月缴费金额(元)
年缴费金额(元)
60%:3726.65
745.33
8943.96
100%:6211.08
1242.22
14906.60
300%:18633.25
3726.65
44719.80
自定义:60%至300%之间任意缴费金额

拓展阅读

参加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条件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和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以及其他在我省灵活就业的人员,无论本省户籍还是外省户籍、无论农村户籍还是城市户籍、无论是否有人事档案和视同缴费年限都可以按照自愿原则,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邢台如何办理灵活就业社保

1.点击关注【河北税务】公众号;

2.在【河北税务】公众号底部菜单“业务办理”→“社保缴纳”→“个人社保缴费”中进行缴费;

3.输入证件号码选择身份证类型、输入身份证号码、图形验证码,点击查询按钮;

4.选择缴费险种进行缴费。系统根据证件号码,自动显示出该用户所有的参保登记信息,选择需要缴纳的参保信息进行缴费:

(1)如无需享受缓缴,则点击现在缴费选项。如界面提示有核定信息未缴费,说明社保为该用户做过核定数据或补缴数据,选择提示框的“去缴费”按钮进入“灵活就业养老核定缴费(含补缴)”界面;选择提示框的“取消”进入“灵活就业养老自主缴费”界面。

(2)【灵活就业养老核定缴费(含补缴)】:核对核定缴费金额的记录无误后,直接点击“缴费”按钮进行缴费。

(3)【灵活就业养老自主缴费】:如未提示有核定信息,则直接进入灵活就业养老自主缴费,选择费款所属期起、费款所属期止及缴费档次(既可在下方点击选择每月缴费档次快捷选择也可以自定义修改“每月金额”)确定每月缴费金额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4)界面弹出“缴费信息确认”提示;若查询到缴费人本年已确认的缴费基数有低于最新缴费基数下限且已缴过费时,则将按照本次确认的每月缴费金额标准计算已缴月份的补差额,确认后将不能再次修改。

(5)缴费人点击“确认”后生成缴费信息,点击“缴费”按钮即可进行缴费。

三、邢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缓缴政策

适用范围

缓缴适用于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企业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部分。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可于2024年底前进行补缴。

实施期限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款所属期为2023年4月至6月。

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款所属期为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

在此期间,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申请不同期限的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补缴费款

参保单位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个月内补缴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款;

申请缓缴2023年4月费款的,最迟应在2024年4月征期内补缴到位;

申请缓缴其他月份费款的,最迟应在2024年5月征期内补缴到位。

缓缴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最迟应在2023年12期内补缴到位。

待遇处理

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

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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