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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及怎么交费

高考知识网 时间:2024-04-28 18:26:42 

许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是许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相关内容。

许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及怎么交费

一、许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

一、政策依据

1.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

2.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稳就业保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许政〔2022〕30号)

二、政策内容

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可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受理方式

线上办理、线下办理均可

四、办理要件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点击可下载);

2.《就业创业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籍证明;

4.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5.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

五、办理流程

(一)线下办理:申请人向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工作人员应予以受理,录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并对申请人提交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提交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二)线上办理:1.符合条件的可登录“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进入“个人事项-就业补助资金-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材料,完成网上申报。

2.关注“河南就业”微信公众号,进入“办事—个人办事”模块,进行网上申报。

二、如何缴纳许昌灵活就业交费

1.社保缴纳

许昌市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前往当地社保局或者社保网点进行缴纳。缴纳时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和工作证明等材料。缴纳方式包括现金缴纳、银行转账等。

2.公积金缴纳

许昌市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公积金网点进行缴纳。缴纳时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和工作证明等材料。缴纳方式包括现金缴纳、银行转账等。

三、灵活就业人员医保费缴纳标准

许昌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按照《许昌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许人社医疗[2016]4号)(以下简称办法),《许昌市健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许政办[2022]24号),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关于暂行使用2022年度全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测算数的通知》,2022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暂按5965元核定,核定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4772元,以后如需调整,另行通知。

2023年度(2023年7月—2024年6月)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标准为:①按4.2%比例缴费的,每月缴纳200.42元,不建立个人账户,不享受门诊统筹;②按6%比例缴费的,每月缴纳286.32元,不建立个人账户,享受门诊统筹;③按8%比例缴费的,每月缴纳381.76元,建立个人账户,享受门诊统筹;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其他管理办法不变。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费2023年1月-2023年12月缴费标准为每人200元,灵活就业人员应于每年1月一次性缴纳。

按《办法》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应当连续缴费,欠缴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费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从欠费次月起暂停其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待遇。欠缴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费90日以内的,补缴欠费后,从正常缴费之日起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欠缴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费90日以上的,补缴欠费后,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实行180日等待期,即从正常缴费之日起,180日后方可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补缴欠费期只计算缴费年限,建立有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补划个人账户,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

为不影响参保职工医保待遇享受,请已与银行签定代扣代缴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务必保证本人与银行签约的代扣代缴医保费银行卡上有足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费的余额,便于银行按月代扣相关费用。没有与银行签定代扣代缴协议的灵活就业人员请及时按月通过微信、支付宝或到市民之家二楼税务窗口缴纳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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