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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及怎么交费

高考知识网 时间:2024-05-01 20:07:10 

梅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是梅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相关内容。

梅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及怎么交费

一、梅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 

一、养老保险

(一)城镇职工

根据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公布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3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根据省统计部门统计,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8807元。梅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26421元/月,下限为4190元/月。

梅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26421元/月,下限为5283元/月。

(二)城乡居民

缴费档次: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9个档次。

政府补贴:对选择低档次标准(每年180元、240元、360元)的每人每年补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每年600元及以上)的每人每年补贴60元

(三)灵活就业人员

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可以在规定的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由本人根据实际收入状况和经济承受能力自行申报。2023年,梅州市以个人身份参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4190元和26421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一)城镇职工

2023年梅州市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18810元,下限为3762元。

(二)城乡居民

缴费标准:个人缴费380元,财政补贴640元。

缴费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灵活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申报的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缴费基数为6270元;

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工伤职工:缴费基数为工伤职工伤残津贴。

三、失业保险

2023年梅州市职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3142元,下限为1620元。

四、工伤保险

2023年梅州市职工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所有职工工资总额;

2023年梅州市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6421/月,下限为5283/元。

二、梅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待遇领取方法

待遇领取

➤基本养老金:灵活就业人员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基本养老金。

➤病残津贴: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病残津贴。

➤领取标准:待遇领取地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标准计发按国家和广东省相关规定执行。

继续缴费

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待遇领取地在广东省的,可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继续缴费。

【拓展信息】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享哪些待遇? 

参保人缴费满15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享受如下待遇:

1、按月领取养老金;

2、每年按政策享受待遇调整;

3、参保人死亡的,其遗属除可继承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余额(即缴交社保费总额的40%)外,还可以领取遗属待遇(即丧葬费和抚恤金)。

三、梅州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金申领方法

根据《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可以申请养老保险待遇。

在缴费满15年当月申请办理退休,次月发放待遇。

缴费满15年当月,需先到税务部门减员停保,停保后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企业待遇核发股办理退休。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待遇领取地在广东省的,可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继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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