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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及报销条件相关政策规定

高考知识网 时间:2023-08-12 13:16:58 

2019年上海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及报销条件相关政策规定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那么2019年上海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2019年上海居民医保报销条件和相关政策是什么?本文现代知识网整理了一些关于上海居民医保报销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2019年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问答一、哪些人员可以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凡未参加本市其他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参加 城乡居民医保: 

1、具有本市户籍,年龄超过 18 周岁的人员。

2、具有本市户籍的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包括:①本市户籍的 18 周岁以下 人员;②19~20 周岁的各类中等学校在校在册学生、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 证》或仍在进行大病医疗的辍学人员。 

3、其他人员:①由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地建设的支内(支疆)人员、知青, 及其外省市籍配偶中,已在外地办理退休(职)手续并已报入本市户籍,且医疗保 障未落实的人员;②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市籍配偶及子女;③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的本市农村户籍配偶(无医疗保障);④本市引进人才的子女及配偶(无医疗保 障); ⑤本市非农集体户口人员中无医疗保障人员;⑥本市留学生人员的持外 籍护照的子女等。 

上述所指“年龄”以 2018 年年末达到的年龄为准。

二、2019 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门急诊及住院待遇如何规定?

具标准列表如下: 

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是指参保人员每次住院(包括在急诊观察室留院观 察)时,属于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的以下部分全部由个人 自负;超出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按规定比例分担。

三、如何办理 2019 年度居民医保登记缴费手续?

(一)办理登记缴费手续截止时间与医保待遇起始时间

参保人员在 2018 年 12 月 25 日(含)前办理登记缴费手续的,待遇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2019 年 1 月 1 日(含)后参保的,除新生儿和新符合参保条 件的人员外,设置 3 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二) 办理登记缴费手续地点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到就近的街道(镇)医保服务点办理登记缴费手续。曾参加过居民医保的高龄老人、老年遗属及重残人员不需要重新办理登记缴费手续。

在校中小学生、幼儿园(托儿所)幼儿,依照其所在学校、托幼机构的通知 进行集中办理。

(三) 办理登记缴费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1、本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参保人户口簿和身份证(16 周岁以下未领取身份 证的除外,下同)、《社会保障卡》(或有效的《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 

2、非本市户籍人员,(1) 持有新版《上海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配偶或子 女,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持有老版 《上海市居住证》的引进人才配偶或子女,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上 海市居住证》的主证和副证、《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2)持《B 类居住证》的配偶、子女,只需提供本人的《B 类居住证》;本市留学生的持外籍护 照的子女,需提供《具有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享受优惠政策证 明》。(3) 本市户籍人员的外省户籍配偶或本市农村户籍配偶,需提供本人身份 证、本市户籍配偶的户口簿、结婚证。 

3、符合参保条件的以下人员还需提供:① 处于就业年龄未就业的人员, 需提供劳动手册; ② 因残疾辍学的人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③ 因大病辍学的人员,应提供有大病病史记录的门诊病历;④ 新生儿,在办妥 户口后凭户口簿办理登记缴费手续;⑤ 复读生,需提供复读学校开具的证明; ⑥ 在医保服务点办理的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应提供学校或托幼机构的 证明。 

4、收到市医保中心邮寄给个人的《关于办理 2019 年度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登记缴费手续的通知》的人员,请事先填写好通知背面的个人信息确认 表,办理登记缴费手续时一并提供,可减少办理手续的时间。 

5、参保人如委托他人代办,除需提供上述相关资料外,代办人还需提供本 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居民医保人员在本市就医有何规定 ?

(一)门诊医疗 

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或有效的《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专用)》) 及《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就医记录册(自管)》至本市医保定点医院进行 门诊医疗,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但到不同级别的医院就医手续不同: 

1、参保人员可直接至全市医保定点一级医疗机构(村卫生室)持卡就医。 

2、2019 年 1 月 1 日起因病情需要到医保定点二、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只 需办理转出手续即可。具体转出手续为:由本市医保定点社区服务中心(或一级 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办理转出即可。转诊单调整为一联。经治医师开具转诊 单,医疗机构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经办人员通过医保实时系统为其刷卡进行转院 登记。转诊单由转出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留存;参保人员无需再办理转入手续就 可就医。一次转诊有效期为 6 个月。

3、参保人员转至医保定点二、三级医疗机构后,仍可在医保定点一级医疗 机构持卡就医。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可在医保定点二、三级医疗机构直接就医,不需办理转 诊手续。 

(二) 住院医疗 

参保人员可根据病情需要在全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医疗,其中中小学生和 婴幼儿按少儿基金办公室规定的办法住院就医。

六、居民医保人员在外省市就医有哪些规定 ?

1、长期定居外省市的参保人员,应到本市就近的医保服务点办理就医关系 转外省市手续。 

2、办理就医关系转外省市手续后,在当地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 可按规定申请零星报销。 

3、未办理就医关系转外省市手续的,只可报销在当地发生的急诊费用。 

4、参保人员在外省市就医时,应在当地的医保定点医院就医。 

5、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在外省市住院医疗的,应按照少儿基金办公室的有关 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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