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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及报销条件相关政策规定

高考知识网 时间:2023-08-24 19:40:21 

2019年大连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及报销条件相关政策规定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以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镇未成年人和没有工作的居民为主要参保对象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行后,*、国务院进一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大举措。它主要是对城镇非从业居民医疗保险做了制度安排。这一制度的出现在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历程中具有重大意义,指明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方向。那么2019年大连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2019年大连居民医保报销条件和相关政策是什么?本文现代知识网整理了一些关于大连居民医保报销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

(一)具有本市户籍,男60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并且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居民(以下简称老年居民);

(二)具有本市户籍,未满18周岁且未在校就读的未成年人;在本市中小学就读并取得学籍的学生;在本市中小学就学且属于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农民工子女(以下简称未成年居民);

(三)具有本市户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以下简称低保人员);

(四)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劳动年龄内非从业城镇居民(以下简称残疾人);

(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中央部委所属、省属和市属普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

(六)具有本市户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未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人员;

(七)持本市居住证,已在本市领取养老金,且未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人员。

二、关于新参保及中断缴费

(一)取得本市户籍的新生儿,监护人应在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到新生儿户籍所在地的区医保办事处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二)新产生的符合参保范围人员(新生儿除外),应在取得参保条件当年预缴期参保缴费,次年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未在规定时间参保,或已经参保的人员中断缴费的,可在医疗保险年度内补缴当年度的医疗保险费,并从缴费满3个月后的次月1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持本市居住证人员,须经未重复参保确认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按规定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

三、常见问题解答

(一)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需要哪些材料

1、未成年居民

(1)提供户口簿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2)在校就读的未成年人随学籍所属学校统一参保缴费;

(3)享受低保待遇的未成年人由户籍所属街道办事处核准身份,统一代办;

(4)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中的未成年居民由民政部门作为代办单位办理参保手续。

2、低保人员

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由户籍所属街道办事处核准身份,统一代办。

3、老年居民、残疾人

(1)提供户口簿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他人代办须同时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2)残疾人同时提供《残疾人证》。

4、大学生

在校就读的大学生随学籍所属高校统一参保缴费。

(二)城镇居民应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1、未成年居民和大学生

缴费时间:每年9月1日至12月15日。

缴费地点:学龄前儿童和非在校未成年居民→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在校学生→所在学校。

2、老年居民、低保人员、残疾人

缴费时间:每年9月1日至12月15日。

缴费地点:老年居民→指定银行各营业网点或户籍(居住证)所在地街道(社区);低保人员、残疾人→户籍所在地街道(社区)。

上述人员在缴费期(每年9月1日至12月15日)未及时参保缴费的,需要到区医保办事处或区(市)县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缴费。

(三)城镇居民住院能享受哪些待遇

城镇居民住院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用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报销。老年居民、残疾人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为850元、500元、3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65%、75%、80%;未成年居民、大学生住院的起付标准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为300元、200元、1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70%、80%、85%;低保人员住院不分医院等级,起付标准均为100元,报销比例按照三级、二级、一级医院分别为70%、80%、85%。其中“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报销比例为100%。

(四)城镇居民在普通门诊享受哪些待遇

城镇居民(低保人员除外)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或校医院(校门诊部、校卫生所)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累计承担起付标准300元,起付标准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50%,年度最高报销300元,仅在当年使用,不结转下一年度。低保人员不设起付标准,报销80%。

从2018年1月1日起,未成年居民在儿童专科医院及二级(含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儿科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五)居民医保转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应如何办理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符合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件时,可以终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并办理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人到区医保办事处或区(市)县医保中心办理终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手续后,由就业单位为其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手续,或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人员、低收入人员停止享受低保和低收入人员待遇后,应当从停止享受低保和低收入人员待遇的下一保险年度起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或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参保,其缴费时间折半计算。

(六)为新生儿办理参保缴费需要注意什么

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并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的,即可按相关规定报销自出生之日至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期间因病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政策规定的新生儿参保时间与预缴期重合的,新生儿的监护人可选择是否缴纳出生当年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用。其中,选择缴纳出生当年和下一年度参保费用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选择在预缴期内只缴纳下一年度参保费用的,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七)户籍新迁入我市的城镇居民应何时办理参保手续

新产生的符合参保范围人员(新生儿除外),应在取得参保条件当年预缴期参保缴费,次年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

未在规定时间参保,或已经参保的人员中断缴费的,可在医疗保险年度内补缴当年度的医疗保险费,并从缴费满3个月后的次月1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八)参加居民医保的在校学生毕业后,医疗保险应如何处理

按照参保年度缴费周期,毕业学生的居民医保待遇于毕业当年12月31日终止。

学生毕业后继续升学的,由升学后所在学校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毕业后就业的,持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件到区医保办事处或区(市)县医保中心办理终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手续,然后由就业单位为其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毕业后未就业的大学生,可以到区医保办事处或区(市)县医保中心办理终止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手续,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九)外地来连就读的高校大学生在寒暑假、法定假日、因病办理休学期间回户籍所在地住院就医如何办理报销手续

凡外地来连就读的高校大学生在寒暑假、实习、休学等期间在户籍地或实习地住院就医的,住院后5个工作日内注册并登录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l12333.gov.cn),进入个人门户主页及办事指南进行网络申报备案,或拨打24小时热线0411-88857000-4-1号键或0411-114转移地急诊急救住院申报进行电话申报备案,各项规定告知可通过申报网页或88857000转4转2-8键语音查询。所发生的住院费用按照大连市规定的住院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报销。医疗费用由本人现金垫付,出院后将住院收据、费用明细(须加盖医院结算印章)、住院病志、本人身份证原件、激活的社会保障卡交至所在学校,学校应在学生发生费用当年统一到参保地医保中心办理现金审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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