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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及怎么交费

高考知识网 时间:2024-04-08 18:02:30 

西宁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从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也是多数灵活就业人员选择的参保方式;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下是西宁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相关内容。

西宁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及怎么交费

一、西宁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政策规定

灵活就业人员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以及新就业形态等从业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有两种制度可选择:

1.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也是多数灵活就业人员选择的参保方式。缴费由个人承担,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缴费方式可以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等。

2.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方式是每年按档次缴费,缴费档次各地有所不同。可以根据自己情况,选择合适的缴费档次,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具体标准以当地人社部门公布数额为准。

二、西宁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流程

线上申请:

1.符合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下载青海人社通APP进行实名认证后,在主页点击“我要办”,

2.进入后在“就业创业”板块中选择“灵活就业补贴申请”,按要求填报申请资料(退役军人证明需上传图片)后提交,

3.由社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审核(申请人需关注审核信息是否通过),对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退回并标明退回原因,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

4.申请人经2次申请后申请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须及时联系并通知申请人到申请地社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通过线下方式进行申请。

注:首次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应向申请就业困难人员或就业援助认定的社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如线上申请确有困难的,建议线下申请。

线下申请:

符合政策的人员应向申请就业困难人员所在地社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表》(2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

3.退役军人还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复印件2份,原件核对后退回);

4.申请人已激活金融账户功能的青海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2份)。

另:考虑金保系统信息延迟性,养老和医疗缴费凭证复印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但无须提供纸质原件凭证。

申请程序:

1.已登记失业且符合条件人员到社区做困难人员认定

2.社区公示3-5天

3.公示无异议后,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范围

4.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后进行就业登记

5.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灵活就业社保后持相关凭证到社区申领补贴。(补贴从登记灵活就业之日起计算)

三、西宁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

从西宁市社会保险服务局获悉,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收工作已开始,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目前,西宁市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并委托商业银行办理缴费业务。

根据《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确定2023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3〕244号)精神,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6348元/年(8029元/月),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4087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4817元/月。

2023年1月1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在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70%至300%之间设置25个缴费基数档位。

缴费人可根据省社保局《关于调整2023年度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青社服局函〔2023〕115号)公布的《2023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明细表》自主选择缴费档位,缴费档位每年只能选择一次。缴费档位一旦选择并实缴,当年将无法变更,请您谨慎选择。2023年前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我省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采取自主选档缴费方式,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缴费。缴费成功5个至7个工作日后,可通过“青海人社通”手机App查询个人权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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