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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辞职后失业保险金如何申请领取多少钱一个月

高考知识网 时间:2024-03-15 19:09:41 

2024镇江辞职后失业保险金申请领取条件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在省内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一年或参保缴费满一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一直未重新就业,目前仍处于失业状态的,以下是失业保险金申请的相关内容以供参考。

镇江辞职后失业保险金如何申请领取多少钱一个月

一、2024镇江辞职后失业保险金如何申请 

一、线下办理方式

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就近的各区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申领。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1、京口区

地址:京口路18号

咨询电话:89980317

2、润州区

地址:御桥巷1号

咨询电话:81988352

3、丹徒区

地址:丹徒区广场西路159号

咨询电话:80896076

4、镇江新区

地址:镇江新区赵声路398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83170323、87053777

三、注意事项

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停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的;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办理就业登记的;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的;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的。

二、镇江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镇江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所需材料 

1、《就业失业登记证》; 

2、失业职工本人的身份证; 

3、1寸照片两张; 

4、原单位开具的“通知”。 

镇江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所需材料 

镇江市失业保险金领取办理流程 

1、失业职工失业前所在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职工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职工档案材料由单位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移交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如有2家或2家以上的工作单位且未领过失业金,最后1家单位需提供1-5项材料,之前的工作单位需提供1-3档案材料。所有材料必须为原件,复印件无效。 

2、失业职工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3、失业职工在规定的期限内本人持办理失业保险《通知》、《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本人江苏银行借记卡及正面复印件前往镇江人社综合服务大厅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由经办机构工作人员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和发放标准。 

4、失业保险金从办理申领手续的次月开始发放,每月15日左右通过银行发放至个人所登记的江苏银行借记卡上。 

三、镇江失业金补偿标准

据小编了解,镇江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350元。

镇江市区(含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限从每人每月1230元,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限从每人每月1020元,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1350元,改变了之前市区和辖市发放标准不统一的情况。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按照法规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法规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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