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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材料和办理地点

高考知识网 时间:2024-02-27 18:09:58 

徐州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材料有填写申请表、身份证原件等,以下是具体内容参考。

徐州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材料和办理地点

一、徐州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所需材料 

申请条件

(一)本省户籍申请人

1、申请人(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可在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向任一县级以上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赴港澳台个人旅游、定居、商务等活动的按专门规定办理);

2、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供的身份信息存在疑问的,应提供户口簿进行核实。

(二)外省户籍申请人

1、外省户籍居民首次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或者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过期失效重新申请,需提供本市居住证及本人身份证可异地办理;本市户籍居民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户籍配偶、子女、父母(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可在该户籍居民所在城市就近申请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申请赴港澳台个人旅游、定居、商务等活动的按专门规定办理);

2、外省户籍居民申请换发出入境证件,需提交身份证及需换发的出入境证件;

3、外省户籍居民申请补发出入境证件,需提交身份证;

4、外省户籍居民申请赴港澳、台湾的团队游签注业务,需提供港澳通行证或台湾通行证;

5、国家工作人员、备案人员须回原籍办理。

申请材料

(一)港澳通行证

1、填写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

(二)团队旅游签注

1、可自助申请,提交港澳通行证;

2、若不符合自助申请条件,则需填写申请表、提交港澳通行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由人工受理。

(三)探亲签注

1、填写申请表,提交港澳通行证;

2、身份证原件;

3、被探望亲属在香港定居的,提供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供相应香港进入许可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亲属在澳门定居提供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第一年)或在学证明书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

(四)逗留签注

1、填写申请表,提交港澳通行证;

2、身份证原件;

3、赴香港就学、就业、培训人员或作为受养人赴港依亲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及复印件;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赴澳门就学申请第二次签注的,需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

(五)其他签注

1、填写申请表,提交港澳通行证;

2、身份证原件;

3、提交赴港澳治病、奔丧、诉讼、应试、处理财产、学术交流等与其他事由相应的证明材料。

(六)不满16周岁申请人

1、不满16周岁的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父亲或母亲一方)陪同;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

3、申请人户口簿原件;

4、户口簿若不能直接反应母子(女)、父子(女)亲属关系,需提交出生证明或公证;

5、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七)代办

已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在原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原签注申请受理部门申请签注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申请,须提交与代办事由相关材料及代办委托书。

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及港澳关系人共同向受理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接受面见和询问。

(二)受理机构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前往港澳通行证申请回执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及提交的期限;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三)对符合申请条件且达到审批分数线的申请,审核部门应当将人员名单在负责受理和审核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接待场所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申请事由、得分等情况,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四)审批人员应当根据审核情况并按照申请人得分依次进行审批。批准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由审批部门为申请人签发《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定居批准通知书》(以下简称《批准定居通知书》),申请人凭《批准定居通知书》办理注销户口、缴销居民身份证手续。不予批准的,签发《内地居民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定居不予批准决定书》。

(五)申请人凭批准通知书办理注销户口、缴销居民身份证手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凭申请人提交的户口注销及居民身份证缴销证明,发给申请人前往港澳通行证,并依法收缴或注销其有效的内地居民出入境证件。

二、徐州护照和港澳通行证办理地点

徐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电话: 0516-83977211

地址: 徐州市矿山路33号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至5:30

徐州市鼓楼区出入境管理大队

电话: 0516-67880698

地址: 徐州市鼓楼区奔腾大道9号(奔腾大道与殷庄路交叉口)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至5:30

徐州市景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接待大厅

电话:0516-68606018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湖北路64号(市体育中心北侧翠湖御景西隔壁)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至5:30

新城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电话: 0516-80282297

地址: 徐州市新安路5号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至5:30

贾汪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电话: 0516-85869038

地址: 徐州市贾汪区山水大道9号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至5:30

开发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电话: 0516-67880074

地址: 徐州市经济开发区龙湖南路11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至5:30

丰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电话: 0516-89155180

地址: 丰县丰邑大道与南苑东路交汇处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8:30至12:00 下午2:00至5:30

沛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电话: 0516-68866792

地址: 沛县新城区沛公路10号北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至5:30

铜山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电话: 0516-83340123

地址: 铜山区长江西路9-1号科技创业大厦政务中心一楼出入境窗口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至5:30

睢宁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电话: 0516-68862923

地址: 睢宁县永盛路1号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8:30至12:00 下午2:00至5:30

新沂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电话: 0516-88843089

地址: 新沂市钟吾南路8号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至5:30

邳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

电话: 0516-86253007

地址: 邳州市花园路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出入境窗口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六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30至5:30

三、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10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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