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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关于贷款额度和利率详解

高考知识网 时间:2023-08-13 14:30:01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一.贷款业务流程

二.贷款申请条件

三.贷款类型及所需材料

1.购买新建住房

2.购买二手住房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4.单身职工申请

非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申请办理异地贷款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

(1)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近12个月以上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及账户余额明细,缴存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缴存月份提供明细。

四.贷款业务规则

(一)户可贷基准额度

户可贷基准额度=(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近12个月月均余额+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近12个月月均余额)×倍数

(二)贷款期限

从贷款发放之日起到还清贷款本息止,最长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同时不超过自贷款发放之日起至贷款申请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再延长5年。

(三)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照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的利率档次执行。

(四)首付款比例

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第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遇国家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政策调整,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五)贷款归还

每月20日为固定还款日,20日扣款不成功转逾期处理。贷款申请人自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之日起满一年,可申请办理提前部分还贷,每周年可申请一次部分还贷,提前部分归还本金须为万元的整数倍。

(六)贷款结清

贷款申请人携本人身份证提出贷款结清申请。中心核实无误后,打印贷款结清凭证,准予贷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结清手续。贷款申请人完成结清手续后,从中心领取不动产登记证明。

五.贷款楼盘签约管理

Q1

开发楼盘签约操作流程

Q2

开发楼盘签约须提供的材料

Q3

申请材料审核及现场踏勘

中心业务处室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在初审通过后,组织对申请楼盘进行现场踏勘、拍照、记录踏勘结果并提出审核意见。

Q4

签订合作协议

中心业务处室审核通过后,上报贷款审查委员会或中心领导审批,待贷款审查委员会或中心领导审批同意后,公积金中心与房开公司、受托银行签订三方合作协议,并完成楼盘签约存档。只有签约合作的楼盘方能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和发放。

六.贷款受理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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